服务源于心,为民践于行,用热诚和实力还您公道。

微信咨询
联系电话:13538138007
当前位置:主页 > 常见问题 > 刑事犯罪后可以争取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犯罪后可以争取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8-11 09:29:09 |阅读:

  我国是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是不容许犯罪的,同时法律制度也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在生活中难免会有犯罪情形,那么刑事犯罪后可以争取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广州法律咨询网说一下。

刑事犯罪后可以争取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犯罪后可以争取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监视居住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采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哪些规定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刑事犯罪后可以争取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犯罪后可以争取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后如何争取取保候审?办理监视居住的程序是什么?

  一、是否具有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上述规定列举了可以取保候审的四种情形,该规定采用的是列举式,从法律的层面上看,不符合上述列举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从实践的层面看,不符合上述列举情形之一的,取保候候审申请基本不会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

  二、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是三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七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公安机关不提请逮捕,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决定取保候审;对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获得批准的,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决定取保候审。

  案件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决定着公安机关是否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换言之,如果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即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甚至无罪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逮捕的条件包括证据条件和羁押的必要性。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符合逮捕证据条件的应当予以逮捕。

  通过以上广州法律咨询网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刑事犯罪后可以争取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只有熟悉相关的法律,才能保证判决的公平。


标题:刑事犯罪后可以争取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链接:http://jinmaollp.com/changjianwenti/406.html

免责声明: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