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什么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常会引起双方的又一轮纠纷,但也有很多夫妻,能够心平气和的讨论财产分割,并签订协议。那么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什么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呢?下面就由阳光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解答。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时,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该协议是对婚姻法的实际扩展。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否有效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一般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
4、双方均领取离婚证;
5、其他条件。
婚内财产协议存在三种无效情形: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对于这个问题,相信您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当然,在处理财产分割的时候,我们可能还会遇见其他问题,如果你有任何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都可以联系阳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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