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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分配?夫妻共同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1-07-08 22:21:32 |阅读:

  失败的婚姻,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如果两个人最终走向分离,我们也应该处理好后续的问题,各自向前看。离婚之后的房产分配问题经常会导致双方再次产生纠纷。下面阳光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解答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分配?夫妻共同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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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1、办理手续证件要齐备

  办理房产共有的相关手续需要带齐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购房合同,证件带齐才能顺利的办理好相关的登记手续。

  2、买房时必须夫妻双方到场

  买房过程中会有很多签约的流程,不管是签订买卖合同、银行贷款合同、房屋过户等手续,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3、要提前约定好房产的份额

  有些夫妻即使婚后也会将财产分清楚,以免日后纠纷,所以这类夫妻在买房前一定要约定好个人占比,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写清楚,以免日后因为房子分割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分清主贷人和次贷人

  夫妻共同买房在签银行贷款合同时也是大有讲究的,一定要分清主贷人与次贷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选择夫妻双方中收入较高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同时也要注意年龄的限制,因为银行贷款对于贷款人的年龄是有一定要求的。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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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二、如何分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

  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三、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纠纷

  (一)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按揭商品房已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

  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

  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问题

  (一)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七、对房屋增值部分的房产分配处理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值,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

  八、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房产和离婚时分得的房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很多朋友一咨询我们就问夫妻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分配,但实际上,分配问题涉及到很多情况,我们也只能在了解清楚您的状况之后,才能给出您准确的答复。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可以联系阳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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