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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房贷没还完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前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12-07 19:18:35 |阅读:

  房产在大多数家庭中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财产,离婚的财产纠纷大多也在这个问题上。今天就让阳光律师事务所为大家介绍离婚纠纷中房贷没还完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前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离婚纠纷中房贷没还完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纠纷中房贷没还完房产怎么分割?实际上,生活中无法协议分割房产的占大多数。这时,就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而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第一种情形: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确定此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2、第二种情形: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钱,不论实际是用一个人的收入,还是双方共同的收入,都属于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这部分钱在双方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房屋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得。

离婚纠纷中房贷没还完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纠纷中房贷没还完房产怎么分割?

  3、第三种情形: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属于谁呢,还贷部分又该如何处理呢?

  这个案例与前一个的区别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一个在婚前已经取得,这个是在婚后取得。依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当事人房屋物权公示的时间;但依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是不动产物权人取得物权的时间,在认定事实方面应该以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

  登记属于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钱款不是婚后取得,也就是说,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的全部合同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所以说这促情况的房产仍然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和方式与上一种方式是一样的。

离婚纠纷中房贷没还完房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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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前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主张隐匿、转移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处分权,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共同存款往往由其中一方进行保管。一旦双方产生感情危机或者感情破裂,控制财产的一方如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难以知情,往往难以举证。

  法官在此提醒夫妻双方在生活中要了解彼此收入及消费情况、要知晓共同财产的大致数额以及存放地点,以免万一感情破裂,给予对方滋生隐藏、转移的土壤,在分割财产中难以举证,难以维权。

  以上就是阳光律师事务所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离婚纠纷中房贷没还完房产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离婚时的财产纠纷往往让利益受损一方举证艰难,所以大家要对对方的收入财产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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