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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怎么界定?

更新时间:2021-07-17 23:42:49 |阅读:

  在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总是让我们感觉心烦意乱,但无论如何,我们在分割财产时都应该遵循分割原则。不要侵害别人的利益,同时也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怎么界定?阳光律师事务所这就为您介绍。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于个人的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只有确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财产分割才有意义。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时候,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原生家庭成员财产区分,其次呢,再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虽然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认定往往存在争议。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属于丈夫或妻子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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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民法典》第1041条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依《民法典》第1088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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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况下可以真正的多分财产

  只有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那就是婚姻法第47条。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这种情况下举证往往是举证比较困难,虽然对于存款或者现金转移,我们可以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调取房地产的交易档案来去完成。但是,对于我们根本不知道的财产,我们是没有办法核实的,比如通过股份代持控制的公司股份,根本就不会在国家登记机关有任何当事人的记录。即使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了一方的行为符合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法院最多也会按照三七的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上面为大家介绍了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分割财产一定要遵循这些原则,如果对方做出了超乎原则的事情,我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若有相关的需要,可以联系阳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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